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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书记工作职责

时间:2011-09-12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   一、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,召开团委会议、机关各支部、系部各总支书记会议,传达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、决议,研究确定本校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。
   二、根据校党委、团市委的工作部署,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,并检查、督促和总结工作。及时向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、汇报并请示工作。
   三、学习、掌握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知识、业务知识、工作方法,了解团史,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了解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,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   四、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,督促并帮助团委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。
   五、引导和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发挥团学骨干作用,积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,组织学校各种大型的集会和活动,并宣传总结工作。
   六、负责协调好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,争取学校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;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团委的联系和交流,及时吸取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。
   七、建立健全对团员、团干部和团支部工作的考核或评估制度。
   八、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关心全校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充分调动其积极性,开展好工作。经常和他们交流思想,并检查、考核其工作表现,并就有关较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学校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。
   九、经常帮助指导机关支部、各系部团总支开展工作,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党和上级团委有关工作的指示,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,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   十、积极指导学生团体开展工作,并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   十一、负责签发团委文件和其它规章制度,签发以团委名义上报、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各项活动经费的审批。
   十二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。